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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机构设置 |
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(以下简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)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设的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之一,负责对我国中南六省(区)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。其管辖地域为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设在广州市,设置有14个职能处(室、局)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管理局局长为黄遂发。
根据安全管理和民用航空不同业务量的需要,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在辖区内设立了6个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监管办),分别为民航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和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,代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,负责对所辖地域航空公司、机场等民航企事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和市场管理。各监管办分别设在郑州、武汉、长沙、桂林、海口和深圳市。
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是具体负责中南地区航空市场准入、航空运输市场和通用航空市场秩序监管、空运销售代理管理、民航消费者事务、重大运输协调等航空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,并负责对辖区内各监管办的市场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。各地监管办内设市场处,负责对所辖地域航空运输市场和通用航空市场实施监督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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